近来,皇岗海关在皇岗口岸客运车道抄获一辆大巴车躲藏平板电脑、手机入境案。
一辆跨境大巴车经皇岗口岸入境。该车承受海关查验时,司机心情变得严重,答复问询时闪烁其词,关员遂展开要点查验,在该车行李舱内深处发现一木制杂物箱,其木箱内底与外观存在5厘米左右的高度差,有改装夹藏嫌疑。经对木箱底部进行拆开,共抄获7捆用胶带包裹的金属物体。经清点,为iPad Pro平板电脑50台、iPhone手机24台。
海关律师邵丹提示:以躲藏、假装、瞒报、伪报或许其他方法躲避海关监管,运送、带着、邮递国家制止或许约束进出境的货品、物品或许依法应当交纳税款的货品、物品进出境的是私运行为,将被追查法律责任。私运平板电脑、手机,构成犯罪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则,以私运一般货品物品罪科罪处分。依据情节轻重,别离处以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,并处相应数额罚金或许没收产业。
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理事,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国贸委副主任,2005年开端步入海关体系,曾担任上海海关公职律师,通晓各项海关事务,有近20年海关与律师工作经验,拿手处理各类严重、疑问、杂乱的涉海关案子。